造型要素 造型艺术术语。指构成形体的基本知觉元素。包括形态、肌理、色彩三个部分。其中形态是造型要素的基础,又可作如下分类: ——纯粹形态(抽象形态)——概念形态 ∣ 形态—∣——自然形态- ∣ ∣——现实形态 ——人为形态- 概念形态即几何学定义的点、线、面、体,其本身不能被直接知觉,为了作为造型要素被表示为可见的记号,从而成为纯粹形态的基本形式。
1、造型艺术: 艺术形态之一。指以一定物质材料(如绘画用颜料、墨、绢、布、纸、木板等,雕塑、工艺用木、石、泥、玻璃、金属等,建筑用多种建筑材料等)和手段创造的可视静态空间形象的来反应社会生活与表现艺术家思想情感。它是一种再现空间艺术,也是一种静态视觉艺术。主要包括绘画、雕塑、摄影艺术、书法艺术等。
2、造型艺术的特征是与其相对的概念--音响艺术相比较而言。区别在于前者以可视的物质材料表现形象;后者以语音和乐音表现形象或情感。另外前者总存在于一定空间中,以静止的形式表现动态过程,依赖视觉感受,又被称为空间艺术、静态艺术、视觉艺术。与之相对的音响艺术称时间艺术、动态艺术、听觉艺术。造型艺术的上述特征都是由其使用的材料和表现手段决定的,造型艺术的概念将其通通包容在内,故而被认为最适当的名称。至于造型艺术的分类,T.利普斯将其分为形象艺术 、抽象的空间艺术 。
3、造型艺术包括建筑、雕塑、绘画、工艺美术、设计、书法、篆刻等种类。它通称美术,是对美术在 物质材料和手段上的把握。造型即创造形体,是美术的主要特征。造型艺术一词源于德语,中国20世纪以后才广泛使用。它并将书法、篆刻纳入其外延。造型艺术的概念将其通通包容在内,故而被认为最适当的名称。至于造型艺术的分类,T.利普斯将其分为形象艺术、抽象的空间艺术 。
1、范围:通过捕捉与挖掘、感受与分析、整合与运用(形体的组合过程、生物的生命过程、故事的发展过程)等方式对客观或主观对象进行感知、意识、思维、操作、表达等活动的过程,或是通过感受(看、听、嗅、触碰)得到的形式展示出来的阶段性结果,都可以成为艺术。
2、类型:文学艺术(包括诗歌,戏剧,***等等)、视觉艺术(绘画,素描,雕塑等)、图文设计、造型艺术(如雕塑,造型),装饰艺术(如马赛克等),表演艺术(戏剧,舞蹈,音乐,相声)。扩展资料:艺术的特点:1、形象把握与理性把握的统一形象,即审美形象。在广义上包含审美的情境和意境,主要是指艺术活动中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情感活动的生动、具体、可感的人物和事物形象。形象是艺术活动特有的存在方式,艺术作品作为人的精神生产的产品,依存于一定的物质载体,它必须是直观的、具体的,能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感性存在。2、情感体验与逻辑认知的统一艺术中的情感即审美的情感,是一种无功利的具有人类普遍性的情感。情感在艺术活动动机的生成,创造与接受过程中均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3、审美活动与意识形态的统一艺术的审美特性是区别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根本标志。所谓审美特性,是指艺术作品所具有的美学品质和审美价值。艺术作品是艺术家审美理想的结晶,是美的创造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