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在2015年开始实施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02年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合并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和耳机。取得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取得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 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不同等级的资质可承担的工程范围不同,具体如下:
-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电子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其中,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基础产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防微振、微波暗室、电磁兼容、防静电、纯水系统、废水废气处理系统、大宗气体纯化系统、特种气体系统、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电子系统工程指雷达、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化系统工程、应急指挥系统、射频识别应用系统、智能卡系统、收费系统、电子声像工程、数据中心、电子机房工程、其他电子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指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该资质对企业资产、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等方面有一定要求。例如,二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净资产800万元以上;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4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齐全等。
如果企业想承担更大范围和规模的相关工程,可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将二级资质升级为一级资质。同时,在具体承接工程时,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