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回答已经很明确了,在日本很难判***,基本判了***,执行还要内阁签字,非常漫长的过程。一般每年的***执行非常之少。
不知,大家反过来想没有,为什么在日本这个***非常少的国家,也极少发现恶性案件(犯案也很多是外国人做的),日本基本是发达国家里恶性刑事案件最少的国家。所以,其实也证明了很多学者的说法,***对改变恶性案件的效果很差。
我建议大家把判处凶手***的关注,放到关注海外留学生的生存状态和心理健康方面,而不是仅仅针对这一案件***喊打。
很多人一定想问,古往今来,***偿命,欠债还钱是古今亘古不变的道理。既然陈世峰***了,那就判他***啊。刘鑫你躲什么呢?你出来做个人证,判了你前男友不就皆大欢喜了?
可是问题偏偏就出在这里。日本这个国家,很奇怪。一个罪犯如果犯了罪大恶极的重罪,一般是会判***的。但是***前,需要法务大臣签署执行命令方可执行。
很多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其他个人原因,往往不愿意当刽子手,拒签执行令。从而导致日本实际执行***的案例非常之少。
网上有份数据,从1993年到2010年这17年时间里,日本实际被判处***的人只有84人。
说到这,大家是不是发现问题不对了?这样一说,陈世峰这个禽兽是在日本作案的,那就只能在日本被判刑,万一哪个法务大臣拒签执行令,凶手就真的可以不被执行***了。
在日本判处***的案例非常罕见,除非是***了多名受害者,否则比较困难。
主要原因是某些律师团体,非营利法人等过分主张***,要求***宽大处理,他们甚至为了废除***而免费代理***犯的案件,不收取律师费,歪曲事实胡乱取证。
最有名的***律师歪曲事实的案例莫过于一起闻名日本的未成年男子行凶***后奸尸案,凶手以口渴借水喝的理由潜入受害者的房间,不但***女受害者,还***了她仅仅11个月大的孩子。案发后***律师为凶手辩护,声称凶手是缺乏母爱,为了得到母爱才去拥抱受害者从而导致受害者窒息而死,而他用绳子勒死的婴儿则解释为,他想给小妹妹系一个蝴蝶结,但用力过猛勒死了她,从而仅仅以过失伤人罪求刑。
吊诡的是***最后居然考虑了辩护律师的证词,没有判凶手***,这个案子最后的逆转还是因为凶手在狱中给外面的朋友写信声称这件事只不过就是一只***的公狗随便***了一只母狗而已,这封信辗转成为呈堂证供,从而指证凶手毫无悔改之心,最后才改判***。
相比较而言,这次的案子凶手陈世峰从头到尾一言不发,很明显是背后有律师团队给他出对策,通过日本的法律恐怕很难处罚这个禽兽,希望有其他手段可以引渡他回中国接受应有的惩罚。
应该不会 你们见识到日本的律师团就知道了 这个国家虽然有***但你只要有钱有地位 黑的说成白的 是顺理成章的 去百度一下 日本最近几年的大案 你都能被气乐了
经过多方论证,凶手在日本被判决***的可能性不大,但并不是说凶手就可以逍遥法外!纯手工码字,有什么想法,欢迎给我留言或关注,下面让我来详细说说:
1、因为案发地点是在日本,所以极大可能是***用属地管辖原则,也就是说,审判很可能是根据没有***的日本刑法。
查了一下之前的案例,在日本这种案子基本不太可能被判***,估计判15年,要是陈世峰找个好点的律师,拿出自己之前没有什么犯罪记录,只是冲动***而非蓄意***,说不定被判10年甚至10年以下也不一定。
要判***,必须那种连续作案,不思悔改,罪大恶极的,有个09年被判执行***的小哥,人家98年起至少有25起恶性犯罪,后来因为***3名同胞被判***,10年被执行!但10年前有个矶谷利惠案——矶谷利惠被杀,母亲矶谷富美子通过发起签名征集活动,使得凶手被判***,想必江妈妈也是受此启发,发起的网络和线下签名***。
2、要知道,就算在日被判了***也不能马上死,也就是说判了***,至少要当几年***囚犯才能执行***。还记得当年日本著名的邪教奥姆***的教主吗?人家可是制造生化武器搞恐怖袭击,最后判了***到现在都快20年了,据说仍然未能执行***。。。
3、有的人也要问,那可不可以要求日本把凶手引渡回中国,再让中国将凶手判决***呢?
首先,出于***保障的考虑,有一个东西叫"***不引渡"——就是说,凡是引渡回国可能会导致***的人,一般国外不会给你押回来。如果日本判了后,除非有新的证据,是不会再重新审的,所以很多人留下了证据,等回国再用新证据提交***重新审理,但是会因为你"蔑视司法程序"被驳回的可能。
其次,实际上中国和日本是没有签署任何引渡条约的,所以,没有办法强制日本引渡。。。但是没有条约只是说日本没有义务,如果中国国内舆情、民意强烈,日本又愿意配合,也不是说不行,必要时中国还可以申请外交保护,毕竟特朗普刚刚访华,中美、中日关系还不错,遣返凶手也并非不可能。建议保留一些不影响在日本判刑的证据,待遣返回国后再向中国***提交,这样是比较可行的方法。
不管判决如何,人在做,天在看,凶手终将受到应有的制裁!